中國權宜輪破壞台澎間海纜 中籍船長王玉亮一審判3年

有中資背景的多哥籍貨輪「宏泰58」,疑故意拖錨破壞「台澎第三海纜」,台南地院12日依電信管理法毀壞纜線罪判中國籍船長王玉亮3年徒刑。圖為海巡人員登「宏泰58」調查情形。(資料照,海巡署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中國權宜輪、多哥籍「宏泰58」號貨船,涉於今年2月22日晚間到25日凌晨期間,在行經台南北門區外海5海浬一帶下錨,並以Z字形方式讓貨船航行徘徊,使錨爪勾斷該處海底的中華電信台澎第三海纜纜線,造成中華電信逾1700萬元修復費損失,台南地院12日依電信管理法毀壞纜線罪判中國籍船長王玉亮3年徒刑。
判決指出,台南市北門區外海5海浬處之海底,設有中華電信公司負責維護管理的台澎第三海纜纜線,多哥籍「宏泰58」貨船上電子海圖有標示上述海纜位置,且該區域亦為公告之禁錨警戒區,船隻不得下錨。
宏泰58船長王玉亮(收押中)可預見駕駛貨船至上述警戒海域下錨,並任由船隻流錨,將可能毀損台澎第三海纜線,卻涉從今年2月22日晚間至2月25日凌晨3時許,指示秦姓、張姓船員(另檢方不起訴處分)在上述海域將貨船6節錨鍊(約160公尺長)及錨爪釋放下水。
但放入海中的錨爪未確實固定於海床上,貨船船身也未固定,王玉亮讓貨船在海面上以Z字型徘徊。之後,我國海巡署人員接獲通報得知宏泰58貨船在警戒區徘徊,於2月25日凌晨2點半由台南海巡隊人員駕船前往該海域驅離貨船並要求起錨離開,宏泰58船於同日凌晨3點8分許完全起錨,台澎第三海纜線因不堪該船船錨的外力拉扯、完全斷裂,無法正常傳輸通訊信號。
訊時,王玉亮坦承有指示船員下錨,但辯稱下錨位置與海纜線斷裂位置尚有距離,纜線在海床之下,其船錨達不到那深度,下錨時沒注意到海圖西邊有標註海底纜線,他有失職,但不是有意要毀壞海纜。
合議庭法官審認,王玉亮身為船長,對行駛海域有所掌握,明知貨船海圖已標註海纜所在位置,他仍指示船員任意下錨,放任船隻未定錨狀態在該海域徘徊,致扯斷台澎第三海纜,破壞台灣與澎湖之間的通訊,嚴重干擾我國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各領域運作,影響巨大,加上造成中華電信逾1700萬元損失與船務代理公司逾180萬元損失,判處王玉亮3年徒刑,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