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推「法庭直播」惹議 司法院:有重大爭議應暫緩修法

民眾黨力推法庭直播修法案,近來引起法界多所質疑,認為恐危及司法公正性等後遣症,司法院今指考量法庭直播有重大爭議,建請立法院應暫緩審議此修法。(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民眾黨團推動「法庭直播」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上月已逕付二讀,近日來引發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等多個法界團體疑不可行,憂心危及司法公正性,今天在立法院召開的公聽會,與會者也有高度疑慮;司法院指出,我國現行法庭已採公開審判,確保司法公開、公正,且各界對法庭直播有重大疑慮,不宜倉促立法,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法庭直播修法提案。
司法院表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期間和會議後,曾對於法庭直播議題進行嚴謹的政策評估,當時曾委託學者進行專題研究,內容包括歐洲主要國家、英、美、加及日本等國立法例,並召開研討會、數場公聽會及組成法規諮詢會議,成員涵蓋審、檢、辯及專家學者等焦點團體。經廣泛且深入研議後,考量法庭直播爭議仍大,並無利大於弊的結論,尤其無法排除妨害公正審判的疑慮,因此未貿然採行。
此次立委擬具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納入法庭直播議題,與2017年當時的時空環境相較,現今數位資料傳播、重製技術更為簡易普及,自媒體盛行,AI生成技術的發展速度遠超過去偽驗真技術之精進,以致法庭直播可能產生的弊病、疑慮,更甚過往。
司法院指出,法庭直播的修法草案因逕付二讀,未能在立法院委員會中獲得充分討論,但近一個月來,已有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司法實務工作者;婦女、兒少等依賴司法審判捍衛權益的弱勢團體;法醫學會等協助發現真實的鑑定人團體;法律專家學者所組成的學會,以及促進人權保障的團體、個人,紛紛對此提案表達反對、保留或要求暫緩立法的立場,此為歷來司法制度立法程序所少見的強大共識。
此外,今天立法院召開法庭直播議題的公聽會,與會法律實務專家、學者及焦點團體對於法庭直播仍有多項高度疑慮,包括可能對於證人、鑑定人到庭意願,造成阻礙而無益於真實發現;訴諸輿論危及公平審判並傷害司法公信力;過度侵犯法庭參與者隱私權與人格權,卻欠缺合憲基礎;目前缺乏對公開播送資訊有效、妥善管制及救濟機制;法庭直播的預算花費不符成本效益等重大疑慮,顯示各界對於法庭直播的爭議及疑慮至今仍然存在。
司法院強調,考量我國現行已有法庭公開旁聽、全程錄音、裁判書公開,以及重大刑案採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等制度,足以達到司法公開透明及監督審判之目的,與其他法治先進國家以「公開審判」確保司法公開公正作法並無不同,而且多數先進國家不允許法庭公播。司法院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直播,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此法庭直播修法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