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刺青店釀2死 許濸雄判賠死者家屬2062萬元

許濸雄縱火燒刺青店釀2死。(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男子許濸雄縱火燒毀屏東市一家刺青店,造成刺青店老闆黃男及陳姓妻子死亡,一審國民法官依殺人罪判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名死者的雙親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判許男應賠償死者黃氏夫婦的雙親各1173萬多元、889萬多元,總數逾2062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19歲的許濸雄曾於2022年5至8月間,3度前往屏東市民享路上由黃男開設的刺青工作室紋身;前年10月27日再度前往刺青店,因故與死者發生肢體衝突,許男萌生報復念頭,於29日凌晨3時45分許,將汽油潑在刺青店外機車上引火點燃,火勢迅速延燒到刺青店透天厝,黃男與陳姓妻子在睡夢中驚醒,逃生至5樓後側房間,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滅火,將傷重2人送醫,陳女當天死亡,丈夫黃男搶救1週後宣告不治。
許男縱火殺人惡行令人髮指,死者家屬要求法院判處許男死刑,以告慰不幸喪命的黃氏夫妻,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去年審理後,判處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已上訴;死者黃男及陳婦的雙親,並分別對縱火行凶的許男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告訴,屏東地院日前審結,判處許男應賠償2名死者的雙親撫養金、精神撫慰金等共2062萬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