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生玩「警察抓小偷」 「小偷」跌倒破皮、爸媽叫「警察」賠5萬

高雄某國小四年級學生玩「警察抓小偷」,「小偷」跌倒擦破皮,爸媽開口叫「警察」賠5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高雄國小四年級的小強(化名)和小華(化名),兩人下課相約到操場玩「警察抓小偷」,追逐過程中,扮演「小偷」的小華不慎跌倒,右膝蓋破皮流血,小華媽媽除索討2千多元醫藥費外,還開口要求小強賠5萬元,雙方家長談不攏鬧上法院,法官判小強爸媽應賠4千多元。
判決指出,去年9月16日,小強和小華及班上同學下課時到操場遊玩,眾人商議後決定玩「警察抓小偷」,小華猜拳猜輸要扮演「小偷」,猜贏的小強則扮演警察,追逐過程中,小華被小強撲倒,導致右膝擦挫傷、血腫。
小華媽媽心疼,帶著兒子去醫院包紮,還買了人工皮、倍舒痕凝膠等醫材幫孩子除疤,總共花了2千多元,小華爸媽認為,孩子受傷都是小華造成,因此要求除了賠償2千多元醫藥費外,更開口索討5萬元精神慰撫金。
小強的爸爸在服務業上班,薪水不高只有2萬多元,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來賠償,雙方談不攏鬧上法院後,小強爸爸認為,小華受傷原因確實與小強有關,但孩子們嬉鬧時跑跑跳跳本來就會受傷,不應該賠這麼多錢,法官審酌小華傷勢及受侵害程度,判小強爸媽應賠2千多元醫藥費及2千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