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海關八里分關護航報關業者 士檢起訴10名關員、11名業者

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楊姓等10名課員及辦事員,涉護航報關業者,士林地檢署今偵結起訴10名海關員工、11名報關業者及員工。(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楊姓等10名課員及辦事員,分別涉收受報關業者以小物賄賂、侵占扣押的電子煙彈、或為了便宜行事而放行違禁品通關等,士林地檢署經2波收網,今偵結起訴10名海關員工、11名報關業者及員工等共21人。
10名涉案關員犯案時都在八里分關海運快遞二科工作,包括5名課員、5名辦事員,負責八里分關的海運快遞貨物「C3通關」業務,包括為進口貨物掃碼、檢視申報內容、查驗貨物發票、分類估價,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查緝進口貨物,若查到涉及違章、漏稅,須查證、留置貨物。
10名關員分別基於便宜行事及登載不實的犯意,與東風鑫貨運成員勾結,利用報單查驗業務的機會,明知實際進口貨物為應課徵高額貨物稅的空氣炸鍋、電子煙、動物疫苗、魔芋米、辣條食品等違禁品或未申報品項,卻在海關貨物預報資訊系統中,登載不實的貨物名稱,改以「化妝品」、「清潔用品」等物掩護過關,並偽填「扣稅」、「驗畢」及「放行」等不實內容,使違法貨物得以順利通關,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
其中,江姓辦事員、郝姓課員、顏姓辦事員、范姓課員等3人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江員於2023年3月間,向江姓報關業者要求以價值1200元的1支補光燈棒,作為使其C3查驗通關的對價,涉犯職務行為收賄罪。
郝姓課員於2023年2月間查驗貨物時,發現業者遺留在TPCT專區的1瓶腰椎型筋骨通保健品液,竟帶回辦公室內個人櫥櫃,涉假借職務機會侵占罪;郝員又於2022年至23年間,辦理進口報單C3查驗時,分別向程姓業者要求價值3690元電池1顆、49元的手套1雙,向江姓業者要求價值316元的2雙襪子,作為使其順利通關的對價,涉職務行為收賄罪。
顏姓辦事員於2022年保管扣押的40顆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霧化彈,竟利用保管的職務機會,將煙彈帶回家,觸犯侵占職務上持有的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范姓課員則是在TPCT專區執行C3查驗業務時,登入海關預報貨物系統,將畫面停留在報單的通關資料畫面,由吳姓業者拍攝畫面,洩漏C3註檢條件事項,涉犯刑法洩密罪。
被訴的業者共11人,包括東風鑫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利方國際有限公司的楊姓實際負責人,利方公司名義周姓女負責人及其9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