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製作人槍擊案 澎檢將協助偷渡5嫌提起公訴

黃嫌搭乘澎湖交通輪抵澎,伺機搭乘漁船出境。(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涉嫌內湖製作人槍擊案的黃姓主嫌,案發後搭船抵澎,透過許姓、陳姓、顏姓、張姓、陳姓等人,安排車、船接駁,偷渡至菲律賓,業經澎湖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請求予以從重量刑,暨對相關犯罪工具(如漁船與車輛)與犯罪所得(已扣押渠等財產),均聲請沒收或追徵。
起訴書指出,黃姓嫌疑人計畫殺人,2023年3月間透過管道聯繫陳姓、張姓等人協助安排黃嫌行兇後偷渡出境至菲律賓事宜,遂再聯繫顏姓船長、許姓民眾準備人頭證件、陳姓民眾負責安排船隻至公海接應等事務。黃嫌2023年4月10日在台北市內湖區某處埋伏,待被害人出現後,隨即向被害人開15槍射殺,其中2槍貫穿其左腿。
旋即黃嫌搭乘客運南下,再由許交付人頭證件供黃嫌搭船至澎湖後,由許姓、張姓民眾接應、藏匿,再由顏於同年月12日下午,在澎湖縣西嶼鄉赤馬漁港以「元號」漁船搭載黃嫌及陳姓民眾前往公海上,與某不明船隻接觸,由該不明船隻接續搭載黃嫌、陳姓民眾前往菲律賓。
澎湖地檢署以許姓等5人,共同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利用船舶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他國、刑法藏匿人犯、戶籍法交付他人身分證以供冒名使用等罪嫌。相關作案車輛及漁船等犯罪工具及上開漁船變價所得財物,均聲請沒收。至於陳姓犯罪所得120萬元、許姓犯罪所得3萬5000元、顏姓犯罪所得45萬元、張姓犯罪所得16萬5000元、陳姓犯罪所得55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並追徵其價額。

澎湖港口眾多,容易成為私梟走私及偷渡天堂。(記者劉禹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