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按10次喇叭、跨越車道逼機車讓道 大甲警方要罰

大甲警方將針對汽車駕駛開罰。(擷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台中市大甲昨天發生一起逼車事件,一輛轎車行經大甲區水美路,駕駛對前方機車內連按10次喇叭,途中跨越車道等方式逼機車讓道,行車影像遭公布後引起撻伐,大甲警分局今天表示,尚未接獲民眾撥打110報案、到所舉發或提出刑事告訴。但影像有拍到車牌,將對車主開罰。
警方表示,民眾在「社會事新聞影音」網路社群貼文,昨天下午5時10分,在大甲區水美街23號前,一部機車遭轎車以連續鳴按喇叭等方式逼車,並張貼行車記錄器影片佐證。
大甲分局經查明車籍及檢視民眾提供影片,確認轎車於短時間內連續鳴按喇叭10次、以迫近前車及跨越車道等方式欲迫使前車讓道行駛,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及第45條1項3款等規定,將依規定逕行舉發其交通違規。
大甲分局長謝建國呼籲,行駛道路應保持安全距離,互相禮讓、耐心駕駛並遵守交通規則,方能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