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被控收中共資助滲透台10年 一審無罪理由曝

林德旺被控接受中共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或推派副主席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等方式介入我國選舉,滲透長達10年,藉此獲得中共黨政人士協助發展事業。(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國民黨中央委員、現任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被控接受中共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或推派副主席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等方式介入我國選舉,滲透長達10年,藉此獲得中共黨政人士協助發展事業;台北地檢署依「反滲透法」罪起訴林、鄭,及依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起訴林、鄭及共犯余聲洪3人,並建請對林、鄭從重量刑,台北地院認為林、鄭以罪證不足,今判林等3人均無罪。可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林德旺3人無罪理由指出,被告林德旺、鄭建炘從2022年3月28日至10月6日至外交部、總統官邸前或民進黨中央黨部進行陳抗及舉競選旗幟、五星旗等造勢活動時,鄭建炘尚未經公告發布為市議員「候選人」,林、鄭均未違反選罷法第45條的規定,無法依據反滲透法第4條第2項規定得以處罰「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進口抗原試劑部分,北院認為,因符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林德旺、鄭建炘、余聲洪不得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第1項「意圖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處罰。至於發送抗原試劑部分,北院認為無法認定與選舉有關,不構成預備行賄罪。
北院認定,北檢起訴林等3人犯行,罪證不足,依無罪推定及有疑唯利被告的原則,判決3人均無罪。
林德旺等3人今均未聆判,林德旺的家人到庭聽判後,轉述林的看法稱「感謝法院還我清白」。
檢方調查,林德旺受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胡春光等人派遣進行統戰,舉辦活動宣傳中共理念、錄影回報成果,2018年林受雲南省台辦主任張朝德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2022年林資助鄭建炘1萬美元,指示其參選台北市議員。
林德旺還擔任由山東省政府控制的「政報傳媒網」台灣中心總顧問推動文宣工作,又接受中共「北京新風旗幟文化傳播中心暨中國旗幟學研究中心」贈送的五星旗,用於32次陳情抗議或選舉活動,包括去年8月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率團訪台,活動結束後簽名寄回五星旗,滲透干預選舉,藉此爭取他代理茅台酒、辦理中共人士來台參訪等。
另外,林還指示共犯余聲洪,提供至少47名黨員及親友作為收貨人頭,違法從廈門輸入新冠肺炎抗原檢驗試劑,3人計畫發放給具投票權民眾,宣傳政黨及協助鄭選舉,也被調查局早一步搜索查獲。
林、鄭均否認犯行;北檢認定林、鄭、余聲洪分別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罪,林、鄭2人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資助,在台宣傳共產黨理念,長期計畫性規劃參與選舉,企圖進入議會,嚴重危害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檢方指控林德旺3人的罪證不足,今上午10時均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