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北市警酒駕騎車撞傷女師「酒測值0.56」 記大過調職

南港分局張姓警員酒駕肇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資料照)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台北市南港派出所29歲張姓警員昨晚(15日)與友人餐敘喝酒,今天早上從火車站騎機車回家途中,在新北瑞芳與幼兒園女老師的機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酒測,張員酒測值0.56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南港分局記張員1大過、調離現職。
據了解,張姓警員家住新北瑞芳區,回家途中在三爪子坑路發生車禍。儘管張員有自覺不可酒駕,酒後先返回駐地派出所休息,隔天早上才回家,酒測值卻高達0.56毫克。
南港分局說,張員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分局今日召開重大風紀檢討會,擬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議處張員記一大過、調離現職處分,並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南港分局說,將持續秉持勤教嚴管、勿枉勿縱之決心,落實防制警員酒後駕車,並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提醒同仁知所警惕、自我約制,避免是類行為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