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注意機械車位有人 按鍵停車害鄰居愛車被壓壞

前社區主委沒注意機械車位有人,按鍵停車害鄰居毀車跳車逃生。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擔任高雄苓雅區某社區大樓主委的楊姓婦人,開車回家時準備把車子停進機械車位,她背對著車位按停車鍵,沒注意到車位上秦姓住戶準備駛離,害秦男趕緊逃車逃生並目睹愛車被壓壞,楊婦辯稱有先確認車位上沒人才按壓按鍵,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她的說詞,判她應賠3萬6千餘元。
判決指出,去年4月7日下午1點多,秦姓男子到社區大樓地下室準備開車出門,他先把隨身物品放入後座,隨後打開駕駛座車門準備上車,結果他聽到腳下機械馬達傳出運作聲響,他急忙跳出車外,只見到愛車被機械車位往下帶,造成左前車門受到擠壓毀損。
秦男當下找尋「凶手」,發現是社區前主委楊姓婦人按壓停車鍵所致,但楊婦不認帳,雙方因而鬧上法院。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楊婦辯稱有先確認沒人在機械停車設備內,才按鈕啟動設備,且秦男自己沒把車門關好,才導致車子受損,也要負一定責任。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秦男準備開車時,楊婦正好也開車返回地下室準備停車,但楊婦下車後背對著停車位,沒有先去查看機械車位上有沒有人就按鍵啟動設備,因此認定楊婦有責,依車輛受損程度,判她應賠3萬6千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