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逼打分手砲 無緣的「前夫」爆打他頭破血流

蔡姓男子逼女友打分手砲,女友的「前夫」出手救人,但下手太重也被判有罪。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蔡姓男子和女友小美(化名)交往、同居,還一度論及婚嫁,但蔡男因毒品案被通緝,小美想跟他分手,蔡男藉口返回住處拿東西,趁機逼打分手砲,而小美孩子的「生父」沈男剛好目睹,他拿棍棒痛打蔡男救出小美,卻因出手過重,把蔡男打到頭破血流,害自己被依傷害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而蔡男則是犯性侵未遂罪判刑1年。
判決指出,小美與沈男曾於2015年交往,兩人於2017年時生下孩子,但孩子出生後,沈男入獄服刑,直到2022年出獄後,發現小美單獨撫養兩人的骨肉,兩人重新恢復連絡,小美也把家裡的鑰匙交給沈男,方便他探視孩子。
而小美在沈男坐牢期間,與蔡姓男子交往,兩人交往4年,一度論及婚嫁,但蔡男染上吸毒惡習,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害小美幫忙繳納的保釋金被沒收,小美氣炸提分手,蔡男也同意,2022年12月9日,蔡男到小美公司找她,說要把住處鑰匙還給她並順便拿東西,小美原不同意蔡男進屋,但蔡男堅持,兩人只好一起去接孩子回家。
蔡男回到住處後,把小美強拉至房間內企圖打分手砲,小美死命掙扎,此時沈男剛好到小美家準備接孩子,他聽到小美的尖叫聲,急開房門卻發現房門反鎖,於是他繞至陽台,從窗戶爬進小美房間,並順手拿棍子朝蔡男的頭部打去。
蔡男被打到頭破血流後向友人求援,友人載他去醫院包紮,但他自知是通緝犯不敢報警,而是小美因反抗時全身多處受傷,就醫時被醫護人員查覺有異,通報警方到場後才讓事件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蔡男否認性侵小美,辯稱自己可能被小美和沈男設局,但法官發現,蔡男在現場留下一條沾血的內褲,如果他沒有脫褲性侵小美,為何就醫時只著外褲,獨留內褲在房內,加上相關證人證詞都比對得上,因此不採信蔡男說詞,依性侵未遂罪判刑1年;而沈男則是因出手過重,讓蔡男嚴重受傷,因此也依傷害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