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岳父住院闖屋「硬上」丈母娘 狼女婿一審重判7年2月

蔡姓男子趁岳父生病住院、不在家之際,竟性侵岳母得逞,台南地院判這名狼女婿7年2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已婚的蔡姓男子,居然對岳母萌生淫念之心,2024年5月18日凌晨3點許,他利用岳父生病住院、不在家時,潛入岳母住處,對在床上休息的岳母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受害岳母不縱容女婿無恥狼行、報警查辦。台南地院依侵入住宅性侵罪重判他7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案發時,蔡男偷偷潛入岳母的住處,強壓在岳母身上、脫去其上衣、內褲,他不顧岳母的反抗、先以手撫摸岳母的下體外陰部,接著把自己性器官放入岳母的下體陰部,對這位如同「母親」的長輩性侵得逞。由於女方對蔡男的狼行持續掙扎反抗與斥責,蔡男才罷手、起身駕車離去。
在法院開庭時,蔡男坦承性侵岳母的犯行,與受害岳母的供述大致相符,又有其他家人的相關證述及醫院診斷書、警方相關調查佐證,法官認定蔡男對岳母犯下家暴法的家庭暴力罪與刑法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因家庭暴力罪沒有科處刑罰的規定,所以依侵入住宅性侵罪來論罪。
合議庭法官審認,蔡男為滿足自己性慾、嚴重違背人倫綱常,竟利用岳父生病住院不在家之際,於暗夜凌晨時段潛入岳母住處對岳母伸出狼爪性侵,造成岳母日後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加上受害人無意願與蔡男和解,蔡男的犯行在客觀上實在沒有任何特殊原因能引起一般人同情,蔡男辯護人為他求情減輕其刑,於法未合、自不足採。因此依侵入住宅性侵罪判他7年2月徒刑,還可上訴。
蔡男犯下這件逆倫性侵案後,其妻子也難以容忍、已與蔡男離婚,家庭為之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