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骨折手術開錯刀 知名醫院判賠

    高雄市區某知名醫院開錯骨折手術,被高雄高分院判決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高雄市區某知名醫院開錯骨折手術,被高雄高分院判決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2025/05/05 08:2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陳姓男子右手酸痛,到知名醫院治療後,發現醫生所做的骨折手術,與他簽署同意書內容不符,要求賠償524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有醫療疏失,判決賠償30萬元。

    陳男指出,自幼右手肘生長不良,活動受到限制。2019年10月5日,其右手痠痛及劇烈疼痛,無法伸直,並伴有麻感,至市區某醫院就診,經醫生診斷告知右手脫臼與骨折,經開刀手術治療後,右手卻異常疼痛、傷口化膿無法提重物,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524萬元。

    醫院則說,陳男患有「慢性右手橈骨頭脫位伴環形韌帶破裂、右手橈骨骨折,經醫生詳細說明手術原因、目的、手術方式,並經對方同意,簽認手術同意書及自費同意書,術後安排復健治療,並幫助減緩疼痛,否認有過失。

    1、2審法官據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報告,病人簽名的建議手術名稱為「右手橈骨復位及韌帶修補」,而醫生做的卻是「右側橈骨頭截骨手術」,事先未經他同意,認定有疏失,並審酌陳受損情形,認為賠償30萬元比較合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