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乳妹爽玩男模不夠錢付檯費 叫她「妹妹、公主」仍大鬧警局

王姓女子到男模店消費2萬多元無法付清,店家報警,被員警帶回派出所後又大鬧警局。(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25歲王姓女子穿著爆乳裝到高雄新興區某男模會館消費,一晚花了2萬多元卻在結帳時無法繳清費用,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王女「盧小小」被載回派出所卻不肯下車,男警輕聲叫:「妹妹請下車」,王女不甩,女警無奈喊:「公主請下車」,王女才肯配合,但進入派出所後,王女不但破壞公物還抓傷員警、朝警吐口水,被法官依毀損、傷害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5月29日晚上10點,王女單獨到男模店消費,共消費2萬多元,凌晨結帳時,刷卡餘額不足,尚欠1萬餘元,警方獲報到場將她回派出所,打算依詐欺罪(檢方偵結不起訴)將她送辦;王女被警車載回派出時時拒絕下車,還要警方叫他:「妹妹請下車」,一旁女警傻眼又無奈,最後喊她「公主」,王女才願意下車。
王女進入派出所後繼續盧,一下要求警方打電話給岡山警分局,一下又要找阿蓮派出所所長,王女在派出所辯稱:「我今天是等我寶寶我才去框他們的,不然我現金是夠的」,又說自己最近遭家暴,情緒不穩定,要求就醫打鎮定劑,極度不配合問訊。
王女見自己的要求不被警方重視,竟破壞電腦滑鼠,員警出聲制止,王女仍不聽勸,員警拿出手銬企圖控制脫序的王女,竟被王女抓傷還被吐口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王女仍委屈向法官哭訴自己沒有錯,是員警一直說她在裝瘋,才會做出這些極端的事,但說詞不被法官採信,依毀損、傷害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