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主謀潘擇維稱「社會性死亡」 求交保駁回

潘擇維等人被控誘騙逼迫少女拍裸照,包括逼喝尿吃屎,他宣稱自己「社會性死亡」,無逃亡之虞,請求交保被駁回。 (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男子潘擇維(36歲)等6人,被控模仿「韓國N號房」手法,誘騙逼迫少女拍裸照,甚至逼喝尿吃屎,在身體上寫猥褻文字,再拍照上傳網路供「蘿莉控」收費觀看或購買,短短3個月大撈800多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去年底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名,判處潘男6年徒刑,羈押中的他聲請交保,還自稱他是「社會性死亡」,無逃亡之虞,不過,法院認為他仍有羈押必要而駁回,可抗告。
中檢指控,潘男與自稱是「台蘿教主」的男子陳佐維等6人,以當模特兒「拍照就能賺錢」,或送蘋果手機等話術引誘少女拍照,再以辦理進模特兒公司的就職手續為由,要求少女身著學生制服、手持證件拍照,藉此掌握少女的年齡與學校等個資,再要求少女做出各種不雅、噁心的性動作,包括異物插入下體,吃屎喝尿等,完成後少女想索要報酬,陳男等人就翻臉明白告知「一切都是騙妳的」,且威脅不想再配合的被害人,如果不繼續拍,就把裸照影片發送給她的同學與家人,甚至到學校發放裸照。
這個集團還將少女的不雅影片匯集成個別檔案夾,依序命名為「母狗XXX(被害少女名字)」,累計到一定數量後,再以少女的外貌,或拍攝的姿勢等特徵,命名「傳教聖女系列」、「龍豬系列」、「所蘿門王寶藏系列」等專輯包裝販售,台中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名,判處陳男12年徒刑,潘男則判刑6年,其餘1年5月至10年不等徒刑。
目前羈押中的潘男,指自己已經全數坦承,也提供自己手機及密碼給檢方偵辦,他擔任遊戲公司負責人,工作時被逮捕,他並無任何組織資源、管道可以逃亡,亦無逃亡想法,本案經媒體新聞報導,他的姓名、經營的公司等都被公開於網路上,可以說是「社會性死亡」,同事、朋友、家人都知道他遭羈押,無人可協助他逃亡,聲請交保取代羈押。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潘男坦承不諱,共觸犯32罪,犯罪情狀不輕,合理判斷有逃亡之虞,且他犯行戕害少年(少女)身心發展與安全甚鉅,據此駁回交保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