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地下錢莊借錢後想落跑 高雄男被凌虐體驗「炸寒單」

魏姓男子欠地下錢莊錢,被用「炸寒單」方式討債。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魏姓男子缺錢花用,向地下錢莊李姓業者借了1萬5千元,但實際到手只有1萬元,本金加利息後,年利率高達848%,魏男還不起錢落跑,李男帶著小弟追債時,將沖天炮點燃塞進魏男口袋,再用鞭炮圍攻他,宛如民間習俗「炸寒單」;魏還被帶去飯店軟禁3天揚言賣去國外,魏父心急救兒,但協商過程中雙方起衝突,李男再帶小弟去砸魏家兩次,法官依重利未遂、毀損罪判林姓和黃姓小弟各5月和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7日,魏姓男子因向李姓地下錢莊業者(另案偵辦中)借了1萬5千元,但還不起錢落跑後,被李男率黃姓、林姓小弟等人堵到,李男將魏男載往橋頭某速食餐廳停車場,逼他跪下簽下10萬元本票,再拿沖天炮點燃塞進魏男口袋,還用鞭炮圍攻他;李男等人凌虐後,再將魏男押上車,載往某旅館軟禁。
魏男被軟禁的3天期間,李男一再揚言要將他賣去國外還債,還逼他交出身分證件,打算幫魏男辦護照;魏男失蹤3天,魏父心急如焚四處找兒子,得知兒子欠錢被擄走,他設法連絡上李男後,同意幫兒子還債,李男才將魏男戴回家;一行人抵達魏家後,與魏父協商債過程中又起衝突,李男等人當場砸壞魏家大門,離開後不到2小時,又回到魏家再砸一次。
魏父報警求援,警方循線逮捕李男等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姓、林姓小弟坦承凌虐魏男,但林男辯稱沒有侵入魏家,只有在魏家巷口前徘徊,沒有進去他家砸東西,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林、黃兩人全程參與討債及砸家的過程,因此依重利未遂、毀損罪判林姓和黃姓小弟各徒刑5月和9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