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批市府被打臉 氣爆歷次說明有出入

吳佩芸批新光三越氣爆消防局說法不一,被媒體重重打臉。(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新光三越台中店氣爆案發現新事證,無黨籍市議員吳佩芸今天在市議會提出質疑,市府對瓦斯氣爆肇因迄今仍無法交代清楚,被媒體重重打臉,消防局表示有部分關聯可能是「瓦斯感知器(消防設備)被關閉」、而3月時有向消防署取得的說明是指「瓦斯感知器故障」,到底是故障還是關閉,要求市府說清楚。
市長盧秀燕表示,檢察官已打給消防局長孫福佑,不管是被拆掉、被關掉,現在講對方就知道了,就有準備了,檢察官已表示,相關辦案內容不要透露。
消防局長孫福佑表示,3月28日把火災檢驗報告書的相關事證已送地檢署及第六分局,包括所謂的瓦斯感知器被拔除、瓦斯總開關未關閉,今天上午主任檢察官特別提醒不要透露。
舉發單已開出,一共2項,共罰60萬;而且在火災鑑驗會議,主任檢察官就要求所有事證都不能公布。
市議員吳佩芸今天在市議會提出質疑,今早《自由時報》指出新事證:氣爆樓層瓦斯感知器被拔除、瓦斯總開關未關閉,與目前市府對外歷次說明有出入,重重被打臉,要求市府應公開火調報告一次說明清楚,別再袒護。
吳佩芸表示,過去消防局截至目前的對外說明中,有部分關聯的可能只有「瓦斯感知器(消防設備)被關閉」、而3月時有向消防署取得的說明是指「瓦斯感知器故障」,但今天卻被報導「瓦斯感知器被拔掉」;到底是被關閉?還是故障?還是被拔掉?有很大的差異,在責任追究及處罰上應有區別。
吳佩芸更質疑,媒體指出這些事證,市政府到底有無掌握,市府一再說偵查不公開是關於刑事責任,但是行政責任呢?行政裁罰有無落實?只罰60萬會不會太輕,當初火調時她就要求市府應該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天又被媒體質疑,被重重打臉。要求市府說明清楚。

市長盧秀燕說,主任檢察官已要求消防局長不能透露案情。(記者蘇金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