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駕船拒檢強載岸巡人員出海 檢認輕判提上訴

金門王姓男子駕船返港拒檢,竟強載四名負責安檢岸巡人員出海,最後在海上被金門海巡艇攔截押返。(金門岸巡隊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王姓男子駕船返港拒檢,還強載4名負責安檢岸巡人員出海,被金門海巡艇攔截押返。金門地方法院以妨害公務執行罪,判王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金門地方檢察署認為刑度難收警惕之效,有過輕之嫌,18日提起上訴,捍衛海巡機關執法尊嚴。
對於檢方上訴,海巡一線弟兄感謝檢方相挺,更有人說「很棒」,也有不少人私下表示,希望檢方、院方都能做弟兄的後盾,遏止不法分子囂張的氣燄,讓大家執法時依法行政,更有自信。
檢方指出,王男去年12月2日晚間7點駕駛小船搭載黃姓、鍾姓友人自后豐港出海,近8點返港,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9岸巡隊水頭安檢所黃姓等人4實施船舶安全檢查,發現前置物艙不能開啟,懷疑有密艙夾藏貨物,即以手持X光機加強檢查;未料,王男不顧安檢人員攔阻,竟將4名安檢人員強行載出港。
檢方指出,王男是以1個強行駕船挾持安檢人員的行為,涉犯對公務員為強暴行為及違反國家安全法。檢方7日收受判決書,18日上訴。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伯文說,王男自2021年起多次未經許可航行至中國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此次竟為拒絕安檢,作出加重妨害公務犯行,其前科素行、犯罪動機均無可憫之處。
他說,王男犯罪手段惡性不輕,且時值深夜,視線不佳,海巡登檢過程如不慎落海,將導致更嚴重憾事。金門海域緊鄰中國海域,王男駕船逃逸、規避檢查,如航行方向未能掌控妥當,很可能將我國海域執法公務人員載往中國海域,衍生兩岸爭端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甚大。
林伯文強調,王男犯後未對被害人表達歉意或嘗試彌補損害,犯後態度難稱良好。如只給予王男較輕刑度的刑罰,顯然無法達到刑法「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的功能,也會導致王男或其他利用密艙走私的非法業者不能有所警惕,甚至起而效尤設置密艙或拒絕、規避檢查,金門海巡人員等執法安全及執法尊嚴都將無從確保。

金門岸巡人員於小船執行安檢作業。(金門岸巡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