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持藍波刀砍人20處刀傷判刑10月 法官:主動停止揮砍無殺人犯意

    胡姓男子揮砍游姓男子使用的藍波刀,被警方查扣。(警方提供)

    胡姓男子揮砍游姓男子使用的藍波刀,被警方查扣。(警方提供)

    2025/03/14 11:32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胡姓男子與游姓男子間有金錢糾紛,去年9月2日傍晚6點多,胡男帶著藍波刀前往中壢區環中東路找游男,雙方一言不合,胡男拿刀砍殺游男頭臉與四肢、背部,檢警逮人後依殺人未遂案件,追究胡男罪責,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胡男有期徒刑10月,法官認為,警方趕抵現場前,胡男已停止揮砍,難認他有殺人犯意。

    檢警調查,40歲的胡男因金錢糾紛,對游男心生不滿,犯案當天,他帶著藍波刀找到游男後,揮砍對方的頭、臉、四肢、背部,致游男額頭、左臉、左耳、左前臂、右小腿等部位約20處刀傷,警方趕抵時,胡男仍留在現場,當場就逮。至於游男被緊急送醫救治後,保住一命。

    桃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胡男有期徒刑10月,法官說明,胡男行兇使用的藍波刀,刀刃長約17公分,而游男的傷勢未多為刀刃切劃皮膚造成的切口,未見刀刃穿刺捅入體內等傷勢,且胡男於警方抵達現場前,就已主動停止持刀揮砍,難以認定胡男有殺人犯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