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2歲女童不治 中檢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新光三越氣爆案發屆滿1月,中檢仍在偵查氣爆原因與過失致死罪刑責。(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上月(2月)13日氣爆,造成2名新光三越員工、2名澳門遊客死亡,另有38人輕重傷,澳門官方今天(13日)清晨公布,重傷的2歲女童已於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離世,這起事故死亡人數增至5人,台中地檢署在氣爆屆滿1個月,依過失致死罪偵辦至今,尚未釐清原因,不過,台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昨天(12日)針對氣爆原因說,有掌握到新事證,火調報告最慢月底送中檢,不排除瓦斯溢出引發氣爆。
台中地檢署上月13日氣爆當天下午,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鄭葆琳組成專案小組,當天晚間至翌日(14日)清晨,第一波偵訊目擊證人、新光三越員工與裝潢工、天然氣工人等20多人,當時有裝潢工人說,氣爆之前,當天上午10時30分,有工人見廠商切割瓦斯(天然氣)管線,11時有機電人員聽到廠商詢問瓦斯管線的開關位置,不久後聞到瓦斯味,20分鐘後,11時30分發生爆炸。
中檢指出,這一個月來,專案小組協同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組、中市消防局火調科鑑識人員,多次到氣爆現場勘察蒐證,至今共計傳訊33人,包含施工工人11人,甚至北上、南下至新北市、高雄市的醫院,就訊治療中的工人,氣爆原因還在釐清中,也暫時無人轉列被告,目前仍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查中。
至於澳門政府公布死亡的女童氣爆當時與曾祖父、曾祖母一家四代7口到台灣旅遊,行經新光三越大門前,被氣爆掉落重物砸中,祖父當場死亡、祖母頭部重創送醫急救不治,2歲女童受重傷,緊急送到醫院救治,家人在辦完告別式後帶女童回澳門治療,仍因傷重不治。

新光三越氣爆受重傷女童不治,死亡人數增至5人。(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