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申請入館取物過關 3/1起連6天員工可暫時進出

台中新光三越申請入館取物過關,明日起6天開放員工暫時進出。(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發生氣爆後無限期停業,傳百貨內價值逾億元的商品卡關無法取出,業者今3度提送「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獲同意備查,都發局長李政偉表示,自3月1日起連續6日、每日上午10時起至下午4時40分,開放B2到10樓,供館內報備核准之百貨員工暫時進出取物,每次只開放1樓層,且要列冊簽到、簽退。
李正偉表示,明天(3/1)新光三越於9點半會開說明會,10點開放暫時進出,新光三越必須控管人數,做好防護及防止誤拿,由於電梯無法使用,目前只能爬樓梯進出,另外有2處出入口管制,為地上1樓近市政北七路側,供地上人員進出,地下3樓為車輛進出,都有管制人員,另於各樓層均有專責樓管或保全人員管控,並有監視器監控,以確實掌握進出人數,及人員和商品貨物安全。
李正偉指出,每天將有會警、消等共同協助開放作業、開放及管制區域、開放時間、開放對象及出入口管制方式等,包含一、開放及管制區域,就此次開放部分,除依規須封閉之區域為地上11、12樓(檢調調查蒐證區域),另13、14樓(含屋突層)因現場仍有玻璃碎片,不同意開放外,將開放的區域(取物樓層)為地下2樓至地上10樓,僅限館內報備核准的百貨員工。
都發局補充,此次暫時開放計畫,僅針對館內獲准列冊納入的百貨員工暫時取物,有關現場遺留私人或消費者之物品取物,將由該公司派員代取轉交,另該公司後續亦會依規提出經專業技師簽認的建物修護計畫,市府將依規審(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