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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中資捏造大選民調 二審痛批記者、學者違反倫理助中共介選

    2025/02/26 22:0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二審認定退休學者蘇雲華(圖中)與記者林献元,違反職業與學術倫理,協助中共操弄假民調並介入我國總統大選。(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二審認定退休學者蘇雲華(圖中)與記者林献元,違反職業與學術倫理,協助中共操弄假民調並介入我國總統大選。(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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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收中資捏造總統大選民調 記者、學者二審逆轉「反滲透法」判刑

    身兼記者與「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的林献元,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於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自稱是民調專家的退休副教授蘇雲華,接受中共官方指示,收人民幣13萬餘元(台幣58萬餘元元),捏造不實總統大選民意調查九次,觸犯反滲透法等罪名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卻認定反滲透法不成立,僅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名,判處林8月徒刑,蘇4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大逆轉,認定2人觸犯反滲透法,協助中共介入我國總統大選,改判林9月徒刑,蘇6月徒刑,但都宣告緩刑。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不構成反滲透法理由,是認為檢方所指控,滲透林献元的滲透來源,隸屬中共福建省委員會「海峽導報」的幹部兼記者林靖東,此人曾申請來台採訪,林献元從事兩岸新聞採訪,與中國記者或官方新聞聯絡人,包括中共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有聯繫交換資訊,並非不能理解或想像,無法認定林献元受中共官方指揮,不構成反滲透法。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卻認為,林献元於發布不實民調前,先以微信傳送民調結果給陳斌華,再由林靖東以微信帳號,撥錢至林献元微信帳戶;林献元甚至於發布不實民調前,傳送偽造的民調給林靖東,並向林靖東說「到時候數據出來,你再自己調整給我」、「你再修改」等,林献元也告訴蘇雲華「有始有終,才能請款?」,蘇也有「老師配合你!」等回應,顯示2人均具有營利的意圖,以及受滲透來源指示偽造假民調,具有直接故意或不確定故意,一審僅認為2人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檢方上訴指判決違誤,二審認為檢方上訴有理由。

    二審法官強調,林献元與蘇雲華都知悉中共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與我國武力對峙的境外敵對勢力,2人身為記者與退休大學教授,卻意圖營利而受中共滲透,偽造假民調,違反職業與學術倫理,協助中共操弄假民調,以及介入我國總統大選,誤導選民對於選情判斷,妨害總統副總統選舉投票公正、公平與純潔,兩人部分認罪,尚有悔過之心,據此宣告緩刑。

    不過,二審雖宣告緩刑,但也提出附帶條件,林献元部分,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蘇雲華部分,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2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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