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原民所長性騷判刑 議員批敗壞官箴重創形象

宜縣原民所長林志雷性騷案,議員批敗壞官箴,重創宜蘭縣政府形象。(記者江志雄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所長林志雷涉嫌性騷擾,被縣府處申誡2次,刑事部分,一審法官依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宜蘭縣議員陳文昌16日痛批林志雷所為「敗壞官箴」,要求縣府調離主管職務,以杜悠悠之口。縣府回應,收到判決書後會做適當處置。
南澳鄉公所女課長去年3月向縣府申訴,指控國民黨籍南澳鄉長李勝雄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曾以調戲口吻問,「有沒有想我?」數度對她性騷。2021年3月間,時任南澳鄉公所農政課長的林志雷,則是滿身酒味強抱她,碰觸胸部等敏感部位。
宜蘭縣政府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審議後,判定2案性騷均成立,移請縣府勞工處裁處。林志雷部分被記申誡2次,縣府民政處暫不調職。縣議員陳文昌說,林志雷身為縣府二級機關首長,被判定性騷成立,所長職務竟不受影響,此事若發生在其他縣市,早就被拔官。
陳文昌指出,女課長提告後,依照一審法官見解,固然不符猥褻行為構成要件,但已觸犯強制罪判刑6月,顯見行為確有失當,若再不調離主管職務加以懲處,「性騷零容忍」將淪為口號,勢必重創宜蘭縣政府形象。
縣府民政處解釋,林志雷性騷案發生在南澳鄉公所任職期間,縣府受理申訴,考績會做出2次申誡處分,林不服懲處,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請求複審,複審期間暫不調離職務,等到結果出爐,將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調整。至於一審判決,縣府收到判決書後將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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