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聲請禁止分屍人魔讀報看電視掌握辦案進度 法官有「異見」駁回

雄檢聲請禁止被羈押的高雄碎屍人魔張介宗在看所守裡讀報看電視掌握辦案進度,但法官不同意檢方看法駁回聲請。(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碎屍人魔張介宗涉嫌殘殺兄嫂及2名女性女友,事後再加以分屍棄置,張介宗6日被檢方聲押時,檢察官曾提出禁止張介宗訂報及閱讀涉己新聞的請求,當時法官不同意檢方看法,隨著案情逐漸加溫,檢方擔心他透過讀報看電視掌握檢警辦案進度,今再聲請禁止讀報看電視,法官認為,張被羈押的理由是有滅證之虞,但目前他人已被羈押,就算在看所守讀報看電視也無法滅證,因此裁定駁回檢方聲請。
73歲張介宗5日因涉嫌殺害71歲趙林姓婦人落網,6日深夜雄檢訊後向法官聲請羈押,7日法官審理後載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檢方6日聲押張介宗時,曾向法官提出禁止張介宗訂報及閱讀涉己新聞請求,但當時法官沒有同意,讓人在看守所的張介宗可以申請購買電視和訂閱報紙,掌握到檢警辦案進度。
由於張介宗被羈押時,當時檢警只掌握到趙林婦一人遇害,但隨著案情展開,張另涉殺害75歲的黃姓兄嫂及張姓女友人,檢方擔心,張介宗萬一在看所守內能隨時掌握到辦案進度,將不利日後偵辦方向,更加難以突破其心防,於是今天再向法官聲請禁止他讀報看電視。
高雄地院收到檢方聲請後展開評議,法官最後得出結論,認為當時羈押張介宗的理由是有滅證之虞,但目前他人已被羈押,就算在看所守讀報看電視也無法滅證,且檢方所提供的理由和資料也無法認定與湮滅證據之虞具有關聯,因此認定不符合比例原則,駁回檢方聲請。雄檢表示,將收到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