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女才配讓我碰」嘉縣名廟乩童猥褻5女 終局下場出爐

嘉義縣番路鄉某知名廟宇常務委員兼乩童的71歲江姓男子,假藉神明旨意猥褻5名女信徒,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2年4月定讞。(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嘉義縣番路鄉某知名廟宇常務委員兼乩童的71歲江姓男子,假藉神明旨意,並宣稱有醫療、修行及加持等能力,自2017年至2024年間,分別在廟內及摩鐵等處猥褻5名女信徒6次,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2年4月徒刑定讞。
檢警調查,江男是寺廟常務委員兼乩童,接待信眾,2020至2024年間,5名女信徒各自為了改善家庭、感情、健康等情況,先後前往該廟宇打坐、靜修、參拜。
江男利用長期駐留寺廟接待香客的機會,分別向女信徒佯稱「菩薩我幫妳找到義女了」、「有妄想症要改掉」、「若不跟男友斷乾淨,就要在妳身上畫符」、「我看妳有不好的因果,要地藏王菩薩來化解」、「感情是阻礙,要跟男友斷乾淨」等語,帶被害女子至寺內的隱密地點,強制撫摸下體、陰部,或強吻被害人。
其中,2022年1月間江男邀請一名女信徒到寺廟靜坐修行,單獨將她帶至佛祖殿內,以手壓住她的頭部聲稱「菩薩我幫祢找到祢的義女了」,誆稱她有婦科問題,強行拉開她外褲撫摸私密部位;同年3月,江男帶另一女信徒至志工休息室謊稱要幫她加持,「處女才配得上讓我碰,是神明要我幫忙,我才幫的」,撫摸私密處。
2女不甘受辱報案,檢警循線查出另有3名女信徒遭猥褻,包括2017年江男佯稱要幫一名學生女信徒治病,在寺內的隱密處強摸她下體,再以「增強運勢」為由將她帶去旅館開房間,強脫衣褲不顧抗拒強抱強吻;一共對5名女子涉犯6件強制猥褻罪。
一審嘉義地院將6罪中的前3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後3罪各處須入獄的7月、8月、8月,合併應執行僅須入獄1年3月,另有1年得易科罰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江男亦不服,檢、辯皆上訴。
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江男利用宮廟幹部及乩童身分,以鬼神之說矇騙女信徒,犯案長達6年,被害人多達5人,並非偶發性或一時失慮的犯罪,6罪皆判處7個月以上的應入獄之刑,合併應執行2年4月有期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量刑皆無違誤,駁回江男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