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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控趁醉無套硬上、他辯稱遭「騎」 案情反覆大逆轉

    性侵男稱遭酒醉女以騎乘位硬上得逞,案情大逆轉!(情境照)

    性侵男稱遭酒醉女以騎乘位硬上得逞,案情大逆轉!(情境照)

    2025/02/11 07:5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子小美與男友在曾姓友人家中喝酒喝到醉後,到2樓房內嘿咻,事後小美卻聲稱,男友離開房間後被曾男「硬上」,憤而提告,檢方起訴後,曾男於庭訊喊冤,說他才是被害者,是被小美以「騎乘位」硬上的;鑑驗報告卻顯示小美陰道只驗出男友的DNA,並無曾男的,新竹地院認為小美控詞有瑕疵,判曾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曾男與小美男友為朋友關係,前年10月7日晚間,小美與男友一同至曾男住處飲酒聊天,席間因不勝酒力,酒醉不省人事,無正常意識及行動能力,而由男友攙扶至曾男2樓房間休息,小美並與男友當場嘿咻後,在該房間休憩。

    小美男友下樓後,曾男見狀認有機可趁,竟前往房間內,見小美酒醉精神意識渙散、赤身裸體及不能抗拒,且該房間光線昏暗之際,竟硬上得逞。事後小美發現跟她做愛的並非男友而係曾男,憤而提告。

    警詢時曾男否認有與小美性交,聲稱是小美與男友買酒到他家喝,小美喝醉酒,在他的房間內誤認他是男友,脫他褲子、「騎」到他身上,用她的性器官進入他的性器官,沒戴保險套,前後約2分鐘,不是他乘機對她性交。

    小美說當時喝很醉,頭很暈,男友扶她到樓上的房間休息,她跟男友有發生性關係,後來曾男跑上去說他爸爸生氣了,男友就下樓去,當時她是全裸躺在棉被裡,過了10至15分鐘,有人躺在旁邊,突然把她拉過去翻身坐在男方身上,對方直接將生殖器插入陰道內發生性行為,她摸了摸對方頭髮、還有聽聲音,才發覺不是男友,抗拒推開,事後看到男友打開房間燈,也看到曾男坐在床上、上半身赤裸、下半身蓋著被棉,她就趕快穿上衣褲跟男朋友離開。

    法官調查,小美在同一次警詢中,雖稱「喝得很醉根本不知道是誰、需要人攙扶」等語,惟卻能精確陳述進到房間時燈是否是亮的、房門有無上鎖等語,又雖稱「我有抗拒把他推開」等語,惟同時卻又陳述「沒有尖叫或求救,因為沒有力氣」等語,前後證詞並不一致。且依驗傷診斷書顯示,小美身上並無任何傷痕,是否有像她所說遭曾男強拉情節,也有疑問。

    本案採集相關檢體送鑑定後,鑑定結論被害人外陰部棉棒精子細胞層檢出男性染色體與其男友DNA型別相符,與曾男DNA型別不同,可排除來自曾男。最後法官諭知曾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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