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慣犯籌不出23萬交保金 還押看守所

台北市信義區發生重大虐貓案件,現場挖掘到許多貓屍。(動保處提供)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27歲虐貓慣犯趙育慶,前年利用女友透過網路認養貓隻後,再對貓咪施以潑熱水、引燃殺蟲劑噴火等方式,至少凌虐5隻貓咪致死,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2人起訴,台北地院今日開庭,趙男現仍被羈押,法官諭知他於今晚8點前得以23萬元具保停押,但趙男至期限仍覓保無著,無人前來法院幫他辦保,法官將他還押台北看守所。
台北市動保處在2023年12月18日晚間接獲民眾通報重大動物虐待案件,動保員於通報地點信義區週邊找到5具貓屍,經採樣送檢,判定貓隻遭人為虐待致死可能性極大,移送檢警偵辦,受害貓隻皆是認養而來,再陸續虐待致死並棄屍。
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趙男曾因與未成年人性交遭判刑入監,也曾因虐貓而被判拘役50日,2021年10月假釋出獄,多次涉毒品案被查辦,前年11月他要求同居的莊姓女友在網路向網友領養貓咪。
趙男取得貓咪後,即以毆打、拉扯寵物肩背繩、強迫貓咪以後腳站立、用熱水潑灑、蓮蓬頭敲擊、噴灑並點火引燃油性殺蟲劑、不正常餵食等各種方式凌虐貓咪致死。
莊女同年12月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的虐貓惡行,警方會同北市動保處,在趙、莊2人當時的北市同居處附近,挖掘找到5具貓屍,經專業獸醫解剖死貓遺體,發現多有大面積燙傷、生前久未進食。
檢方去年9月依虐待動物致死罪起訴,並建請對趙男從重量刑。趙男首度開庭無故未到,去年11月才到庭,法官認為他有逃亡事實,裁定羈押迄今。
法官上月開庭時,趙男自認只是觸犯輕罪,不服羈押要件,聲請具保停押,法官當時諭知18萬元交保,但趙男逾時仍籌不到保金,法官因此駁回他的交保聲請。
今日提訊他開庭,趙男雖認罪,卻說詞反覆,又稱都是莊女友連絡領養的,不是他領養的,又稱養貓沒做足功課和知識,辯稱沒有用火槍烤貓,是為了燒租屋處的螞蟻洞,不小心燒到貓;另有貓咪燙傷是因洗澡水溫沒拿捏好,有些貓洗澡時亂動他才動手,不是故意揍貓、虐貓。
法官諭知23萬元交保,趙男頻喊窮且「砍價」希望回到上次的18萬元,但法官不為所動,諭知若覓保無著即還押看守所。
法官說自己雖非動保人士,對狗、貓毛髮更是過敏,但看了卷證後,認為趙男虐貓的犯行累累,惡行相當殘忍誇張,有反覆再犯之虞,且趙男先前案件曾多次無故不出庭,經地檢署或法院通緝才到案,有逃亡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