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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咖男睡了13歲少女!「我是渣男 妳第1次給了我」 訊息10年後成鐵證

    網咖男與國中少女發生性關係,事情雖已發生近10年,男子仍被判8年。(資料照)

    網咖男與國中少女發生性關係,事情雖已發生近10年,男子仍被判8年。(資料照)

    2025/02/06 16:5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Me Too事件再一樁!現年30歲的陳男,20歲時在一間網咖顧吧台,遇到1名年僅13歲的國二女生(A女),將她帶回家,發生性關係2次,後來不歡而散。前年Me Too運動爆發,A女在網路發表自己曾遭「渣男硬上」的過去,並到警局報案對陳男提告,陳男矢口否認性侵。事件雖已發生近10年,但A女保留2人的message對話紀錄,其中陳男提到「我就是這麼渣,妳的第一次給了我……」,這一句話讓法官認定,陳男確實欺負13歲的少女,因此依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

    A女說,她13歲時轉到某國中就讀,經常流連網咖,她在那裡認識陳男,有一次陳男約她到家裡看電視,看到一半,陳男就把她抱到房間,脫掉她的衣服、內褲後對她性侵,過程中她一直說「不要」,因為「這是我的第一次」,「第一次」被奪走後,陳男卻對她說「這又沒有什麼,很正常」。

    A女表示,她出身非常傳統的家庭,有處女情節,第一次就該給未來結婚對象,被奪走,非常在意,她被性侵後心情低落,多天沒有去上課,為了減輕傷痛,她「自我催眠」把對方當作「男朋友」,但仍一直做惡夢,這件事對她傷害很大。如今回想,自己是被騙上床。

    但陳男說, 當時A女來網咖找朋友,說自己很無聊,後來他要下班回家,A女就說要陪他回家,回家後他在睡覺,沒有跟她發生關係,休息一下她就說要走。如果A女被性侵,為何「當時不報警」。

    但陳男的簡訊向A女稱自己是渣男,並提及A女「第一次」性行為是與他發生,而且揶揄A女是否因「第一次」遭他奪走,而對他用情至深。

    承審的法官表示,此事發生已經10年,相關人的記憶可能模糊,但從被告的Messenger對話內容來看,被告確曾默認A女與他發生第一次性行為。雖然被告辯稱不知對方未滿14歲,但長期在網咖上班,理應知道被告僅就讀國中,因此所辯不足採信。被告與未滿14歲之男女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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