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遭鄰貓襲擊 飼主興訟求償勝負各半

林男飼養黃貓,攻擊鄰居黑貓成傷,被高雄高分院判賠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張姓女子見飼養黑貓,遭鄰居黃貓攻擊,上前搶救而跌倒骨折,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52萬元,地院只認定黑貓被咬傷判賠3100元,但她不服上訴,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並定讞。
據了解,前年6月16日,張女飼養的黑貓嚕嚕(有牽繩)在自家住宅前休憩時,突然遭鄰居林男所有的黃貓猛烈攻擊後,曾多次告知對方。
隔月22日上午,林男卻放任黃貓活動,並衝進她家攻擊嚕嚕,導致全身多處抓傷、左腳掌底部咬傷、雙眼結膜炎抓傷,她見狀趨前搶救,因被驚嚇過度而跌倒骨折,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醫藥、住院和手術等共52萬元。
被告林男則說,張女提出的影片,無法證明他飼養黃貓有攻擊嚕嚕,甚至造成她跌倒受傷情形,拒絕賠償。
橋頭地院勘驗監視器畫面,黃貓的確有攻擊黑貓和張女,但隨即被她抓住往門口外丟,黑貓則趁隙逃離,沒有跌倒畫面,僅判決林男給付黑貓被抓傷醫藥費3100元,其餘不用賠償。
張女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妥適,駁回上訴並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