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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猴硐所長爆外遇 女子不甘遭封鎖上網控訴

    陳女上網PO文控訴陳姓所長。(翻攝自臉書社團瑞芳大小事)

    陳女上網PO文控訴陳姓所長。(翻攝自臉書社團瑞芳大小事)

    2025/02/04 18:25

    〔記者吳昇儒、徐聖倫/新北報導〕原任職於新北市警察局猴硐派出所的陳姓所長與陳女有感情糾紛,地下戀情曝光後兩人分手。女方要求須讓家人知悉兩人交往之事,卻反遭男方封鎖,憤而向警政機關檢舉並PO網控訴。新北市警察局指出,陳員向分局坦承有不當男女關係,現已記過處分、列管並調離非主管職務。

    陳女今日在臉書社團「瑞芳大小事」中PO文中指出,自己2020年間透過網路遊戲結識陳姓所長,對方以與太太不和睦,尋找感情為藉口,兩人交往至今年1月。從陳員任職新海派出所期間,調任到瑞芳時,兩人多次利用休假與其約會。

    事後交往之事曝光,進而分手,但要求對方要將兩人交往一事,告知其家人,卻遭到封鎖。後來聯繫其配偶時,卻多次被傳簡訊威脅,不介意花錢消災,要讓自己紅等語。此外,陳員對陳女表示,自己的考績不錯,長官要讓他留在瑞芳等語,懷疑警方官官相護,為了避免更多女子受害,請警方正視此事。

    新北市警察局瑞芳警分局指出,1月14日警政署接獲陳女檢舉,隔日啟動調查前,陳員主動坦承此事,16日調查屬實,秉公處理,依規定記過兩次處分並列管,今日進一步調整陳員為非主管職務。

    新北市警察局表示,陳員違反「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當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依規定予以記過2次,並提報教育輔導及調整非主管職務。另檢舉人質疑官官相護部分,雖為陳員自述,但現已介入調查。

    據悉,陳員原任職於新海派出所,2021年3月間升巡佐後調往瑞芳,去年7月派任猴硐派出所所長。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1月16日調查屬實後,對陳員記過兩次處分並列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記者吳昇儒翻攝)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1月16日調查屬實後,對陳員記過兩次處分並列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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