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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臉也是個資!男拿安全帽遮手機 偷錄心儀女子容貌被判刑

    2025/01/21 09:2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縣吳男為取得心儀的陳姓女子臉部照片,竟將手機放在陳女機車旁地板,用安全帽與抹布遮住,藉以偷錄陳女容貌,新竹地院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刑3月。(情境照)

    新竹縣吳男為取得心儀的陳姓女子臉部照片,竟將手機放在陳女機車旁地板,用安全帽與抹布遮住,藉以偷錄陳女容貌,新竹地院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刑3月。(情境照)

    注意!人臉也是個資!

    新竹縣吳男為取得心儀的陳姓女子臉部照片,竟將手機放在陳女機車旁地板,用安全帽與抹布遮住,藉以偷錄陳女容貌,新竹地院依非法蒐集個資罪判刑3月。

    法官調查,吳男前年7月與8月間,三度在新竹縣竹北市住宅地下1樓停車場,接續以隨身攜帶具有錄影功能的手機,放在陳女機車停車位旁地板,並使用安全帽及抹布遮蓋,藉以非法蒐集陳女臉部特徵之個人資料,經陳女發現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吳男明知陳女個人資料均屬個人隱私權、資訊自主權保護之範疇,竟為一己之私,擅自非法蒐集陳女特徵之個人資料,顯見法治觀念薄弱,而其所為不僅有害善良風俗,更嚴重侵害被害人個人資料之自主權利,應予譴責。

    由於吳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積極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且已履行調解條件完畢,被害人亦願意原諒被告,最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及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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