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往南散心 59歲婦人竟走上國道
婦人稱要往南散心卻走上國道。(警方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59歲許姓婦人今天早上7點多由國道3號竹南交流道走上國道3號,民眾行經發現後趕快報警,國道警方後來在國道3號北向119公里處,發現許婦行蹤,趕快將許婦護送下國道。
國道第二大隊表示,當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於竹南交流道入口匝道有行人上國道,經國道第二大隊巡邏車前往查看,發現許女因路況不熟誤闖國道,後續由後龍分隊依規定製單舉發違規。
許女稱,因想往南散步,詢問路人後卻不慎走上國道。
國道第二大隊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行人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行為人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