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男花百萬買「破壞感情」專案 安排「暗黑妹子」想讓前女友離婚
施姓男子難忘舊愛,向徵信社購買100萬元購買「破壞感情」專案仍落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施姓男子難忘陳姓前女友,他找上徵信社協助探查陳女近況,得知陳女已結婚,但跟丈夫胡男疑似感情不好,施男起心動念想復合,在徵信社人員鼓動下,花了100萬元購買「破壞感情」專案,由徵信社安排八大女公關接近胡男,但施男等了幾個月都沒消息,自認受騙上當,提告向徵信社求償100萬,法官判徵信社須返還這筆費用。
判決指出,施姓男子與陳姓前女友分手後,一直陷在兩人過去甜蜜的回憶裡,難忘舊愛的他,上網找到某徵信社,徵信社先收了他3萬元,幫忙探查陳女近況;3天後,徵信社人員拿出跟拍陳女和胡男的影片,還跟施男說,陳女已經結婚,但跟胡的感情疑似生變,施男得知此事後大為振奮,徵信社人員順勢告訴施男,公司有推「破壞感情」專案,但要價不便宜,探詢施男有無考慮購買。
施男聽完徵信社介紹,激動表示:「他們都快分開吵到要離婚了,你們要不要評估看看有沒有執行機會吧」、「目前的狀況以你們再推一把應該就成了」,於是拿出100萬元購買專案,打算由徵信社安排八大女公關接近胡男,介入陳、胡兩人婚姻後,迫使他們離婚;2020年4月,施男等不及詢問工作進度,徵信社人員僅口頭表示已安排女公關故意擦撞胡男機車,會逐漸進行接近工作等,但施男要求他們出示相關工作報告,徵信社都拒絕提供。
施男起疑,私下透過臉書訊息詢問胡男求證,胡男說,這段時間沒有女公關接近過他,施男自認受騙,於是報警提告,但檢方偵查時,徵信社拿出工作報告,辯稱確實有調查陳女及胡男,檢方認為徵信社沒有詐欺行為,偵結處分不起訴。
施男不服,另提民事求償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根據雙方簽定的合約,徵信社應該替施男進行「感情破壞」,但徵信社拿出的工作報告,只是調查、沒有破壞,因此已違反雙方約定,因此判徵信社應返還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