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5萬元散發傳單指涉特定父子是慣竊 男子違個資法被訴
桃園地檢署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將劉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劉姓男子被人以15萬元代價收買,在大溪區投遞、散布「大溪人小心!父子偷竊慣犯!如再犯將公布住家地址!」廣告傳單,且傳單內容有足以辨識被指涉父子的身分資料,桃園地檢署今天(14日)偵結,已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將劉男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劉男4月間被不明人士委託,要他幫忙在大溪區的市區投遞、散布廣告傳單,就能獲得15萬元酬勞;雙方談定條件後,劉男前往大溪區文化路旁人行道的1處行道樹下,取得內容有特定人士身分資料、寫有「大溪人小心!父子偷竊慣犯!如再犯將公布住家地址!」的一批傳單。
同年5月14日,劉男除前往大溪區市區1處社區投遞傳單到各住戶的信箱外,還在民權東路、文化路口附近的電線桿或變電箱張貼傳單,或將傳單貼在行道樹上、夾在路旁停放車輛的擋風玻璃上,讓被指涉的父子不堪其擾,向大溪警方報案求助,警方追查到劉男涉案,將他送辦,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劉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