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死女友落跑出庭淚喊後悔 國民法官判刑16年半
劉男刺死女友落跑,國民法官審理庭依殺人罪判刑16年6月。(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去年跨年夜,台中市劉姓男子與李姓女友起爭執,持水果刀刺她胸部致死,警方馳抵時,劉男拒絕開門,後來騎車落跑。台中地方法院審判時,他落淚聲稱很後悔,台中地檢署具體求刑14年6月至16年6月,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庭依殺人罪判刑16年6月,可上訴。
去年12月31日,41歲劉男酒與李女起爭執,持刀猛刺她胸部,見她痛苦坐臥血泊,沒有報警,也沒通報救護車送醫。
邱姓室友半夜起床,看見地上都是血漬,通報警消,救護車才將李女送醫。不過,警察到場時,劉男拒絕開門,還謊稱只是與女友打鬧,不小心誤傷。警方離去不久,凌晨接獲醫院通報李女不治,折返現場時,劉男已經騎電動機車逃逸,最後后里一處巷弄抓到他。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認罪,聲稱自己非常的後悔。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庭今天判決16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