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追打墜橋亡 主嫌判8年還要賠償死者家屬700萬元
白姓少年因遭人追打不慎跌落6公尺高的橋下河床。(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白姓少年與多名友人在KTV飲酒起衝突,白男因遭人追打不慎跌落6公尺高的橋下河床,傷重不治,死者家屬向一審被判刑8年半的張男等3嫌求償近970萬元,屏東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二審改判張男無罪,一、二審皆判刑8年的陳契良,與被害人墜橋身亡具因果關係,應賠償被害人父母700萬多元,可上訴。
白姓少年2021年5月間晚上從牡丹鄉四林橋上跌落約6公尺高的溪床,消防人員據報到場將重傷的白男救起送醫,仍因傷重不治,警方深入追查後,發現白男墜橋前在KTV與多名友人飲酒起衝突,因遭人追打才不慎墜橋身亡,將涉案的張男、陳契良及陳永春等3人依傷害致人於死罪送辦,屏東地院審理後,依3人涉案情節分別判處張男、陳契良及陳永春8年6月、8年、7年8月徒刑,死者父母並向3人求償近970萬元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等。
該案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判張男無罪,陳永春改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6個月,陳契良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可上訴。
屏東地院民事庭認為,衝突發生後,陳契良騎乘機車手持鐵製傘架繼續追趕白男,白男為避免遭攻擊,加速逃離現場,因受酒精影響,平衡感較差,加上身處漆黑山區,逃跑過程中,不慎自橋上跌落死亡,陳永春被友人攔阻後一直待在KTV內並未追趕白男,張男則在發生衝突時,打算駕車將白男帶離現場,出手保護白男,並非追打白男之人,白男身亡與陳契良的行為具相當因果關係,應賠償700萬多元。
白姓少年因遭人追打不慎跌落6公尺高的橋下河床,消防人員到場搶救送醫,白男仍傷重不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