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國人到柬埔寨打工 兄弟檔負責招募均判囚
黃姓兄弟加入柬埔寨犯罪組織集團,涉嫌誘騙國人前往打工,均被高雄高分判囚。(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黃姓兄弟加入柬埔寨「太平洋園區」犯罪集團後,涉嫌招募劉姓男子等6人前往打工,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分別判處徒刑2年4月和1年10月。
判決書指出,2022年4、5月間,被告黃姓兄弟參與柬埔寨犯罪組織「太平洋園區」,並在集團中擔任招攬國人前往當地從事詐騙工作。隔月11日,黃姓兄弟邀楊姓、劉姓、張姓、郭姓等6人,搭機抵達柬埔寨後,隨即被帶往園區,從事詐騙工作。
劉等人擔任電話詐欺之話務人員期間,劉男驚覺有異,在當地以視訊向國內警方報案,並在駐外代表處人員協助下返台。案經新興分局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判處黃姓兄弟分別有期徒刑2年4月和2年,2人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弟弟在偵查中自白犯罪,從輕改判徒刑1年10月,哥哥仍然維持原審刑度,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