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幫辦假護照 通緝犯哥哥成功出境多達82次
丁男涉嫌為通緝胞兄申辦假護照,讓他出國高達82次,兄弟倆人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丁姓男子為讓通緝的胞兄躲避追查,涉嫌用他的人頭照,並以自己名義,先後申辦身分證和護照各2本,哥哥竟順利出境高達82次,直他親自申辦第3本護照始被發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違反護照條例罪等,分別判處兄弟2人易科刑2年和1年。
判決書指出,丁嫌明知哥哥因毒品案被台中地檢署通緝,自2002年9月起至2020年10月止,為幫忙他躲避追緝,在2003年2月底,以自己名義並拿哥哥照片,向戶政機關申請身分證後不久,又委託不詳旅行社人員前往外交部南部辦事處,替哥哥辦理護照。
2009年9月中旬,因換發新版身份證,丁嫌又如法炮製,替胞兄申請到新證件,後因其護照到期,乃於2012年10月初,又拿胞兄照片和假身分證,委託不知情的林姓旅行社人員辦妥第2本護照。
2022年2月底,由於護照期限將屆,丁男胞兄親自前往南部辦事處辦理申請,這次被承辦人員發現有異,報請新興分局循線查出丁姓兄弟涉嫌共謀偽造護照等證件,依違反護照條例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開庭調查,哥哥自2007年1月至2016年4月止,將近10年時間,出境次數多達82次,並審酌被告丁姓兄弟坦承不諱,分別併處有期徒刑2年和1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方不服上訴指出,兄弟2人各觸犯82罪,哥哥各處2至5月徒刑共325個月,弟弟則處1至3月徒刑共165個月,分別併處執行2年(24個月)和1年(12個月),均未達最高刑度的10分之1,要求從重改判。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認為,審酌被告2人認罪程度、涉案情節,及碰到2007年的減刑,原審判決並不妥,駁回上訴,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