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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歲大叔狂追超商正妹 送金莎寫情書「陪妳自首」結果慘了

    彰化施姓男子追求女店員,狂送金沙巧克力、寫情書,遭對方怒騷擾,彰化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彰化施姓男子追求女店員,狂送金沙巧克力、寫情書,遭對方怒騷擾,彰化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2024/07/17 06:24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47歲施姓男子喜歡一名超商女店員,因見她手上有刺青,決定大膽求愛,多次購買金莎巧克力給女店員,又寫情書約女方見面,卻屢屢被打臉,女店員不堪其擾想報警,施男竟又寫情書表示「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讓女店員氣炸。彰化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3月,施男在一家超商認識該名女子,對她外貌驚為天人,於是在3月14日白色情人節當天以電腦打字寫下:「數次見佳人手上刺青,願一識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等語的紙條給女店員,可是女店員不領情,後來施男改買金莎巧克力,放在超商櫃台給女店員,但女店員覺得是騷擾,揚言報警。

    同年6月間,施男又多次書寫:「我求你千萬不要報警,從那天你說要報警我一直害怕到現在」、「真心請佳人前來相見,我必定以禮相待」及「請你不要報警,如果你要報警,告訴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等情緒勒索內容於白紙上給女店員,直到8月,施男多次進入超商,並伸手觸碰女店員的手,妨礙工作,因此決定報警。

    法官審理認為,施男不尊重女方意願,反覆對女店員騷擾跟蹤,造成女店員恐懼不安,不過念其施男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並無前科,且女方亦曾表示「不告了」,但經法院多次通知,仍未撤回告訴,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可緩刑2年,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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