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5月女嬰趴睡釀窒息身亡 母寫悔過書緩起訴

一名母親幫出生5個月大的女兒餵奶後,因疏於注意,造成熟睡女兒窒息身亡;士檢決定給母親緩起訴,條件是要寫一份悔過書。圖為士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今年4月一名母親幫出生5個月大的女兒餵奶後,卻未注意女兒卡在床鋪與床頭櫃的隙縫間熟睡,造成女兒身亡。士林地檢署偵結認母親犯過失致死罪,然考量她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1年的機會,條件是要寫一份悔過書。
士檢調查,這名女嬰是在去年12月出生,平時由母親負責照顧;今年4月29日下午,母親餵奶完畢,把女兒放在臥室的床上趴睡,然離開前,母親並未注意女兒獨處時易發生危險、傷害,也沒有注意嬰兒趴睡時,隨時可能因為翻身、踢動雙腳,而會造成窒息,導致同晚母親再度入房查看時,女兒已卡在床鋪與床頭間,雖經CPR、送醫搶救,仍窒息身亡。
士檢認為,母親身為實際照顧者,有義務不能讓女兒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母親竟疏未注意女兒剛餵奶完畢而有溢奶風險,就讓女兒獨自熟睡在床上,造成女兒死亡的結果,故認母親犯過失致死罪,但考量母親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1年的機會,條件是要寫一份悔過書,母親已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