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債務人住處撒討債傳單 基隆地院裁罰1500元

廖姓男子將寫著彭男欠錢的討債傳單,撒在彭男住的社區大門外,被基隆地院裁罰1500元罰鍰。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廖姓男子不滿彭姓男子欠他朋友錢不還,竟將寫著彭男欠錢的討債傳單,撒在彭男住的社區大門外。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廖男將討債傳單,撒在社區外,已影響社區秩序,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住戶」,裁罰廖男台幣1500元罰鍰。
判決指出,廖姓男子今年4月某日上午10時許,到基隆市仁愛區龍安街某社區,將A4大小的討債傳單,撒在社區大門外路面,傳單上寫著彭姓男子欠他朋友錢不還,十分惡劣,請左鄰右舍見諒,看到彭聯繫他。
警方獲報循線找到廖男,廖男坦承犯行,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裁罰。法官認為,廖男將討債傳單任意撒在社區大門外,影響社區秩序,依廖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住戶」規定,裁定處罰廖男1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