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售11.4公噸過期肉品 高市夫妻檔40、2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查獲高雄市經營肉品批發的夫妻檔,涉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查獲高雄市經營肉品批發的夫妻檔,涉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合計查扣11.4公噸逾期冷凍肉品,謝姓、林姓夫妻檔分別以40、2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接獲高市衛生局告發,指派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梁詠鈞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市刑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食品藥物管理署及高市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專案小組7月9日前往位於仁武、林園地區兩處冷凍食品倉庫及食品行、謝姓被告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冷凍倉庫及出貨貨車上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11.4公噸,並傳喚負責人謝姓與林姓夫妻檔到庭。
專案小組發現,涉案人疑低價大量收購即將過期豬、牛、羊、雞等各式冷藏肉品之後,加以冷凍,經改標成冷凍肉品出售,藉以拉長肉品有效期,販售牟利。
經檢察官訊問後,兩人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罪嫌、及同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重大,雖有羈押原因,然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40萬元及2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