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保再度撤銷發回更裁 桃院明天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

鄭文燦涉貪案經桃園地院二度交保、桃園地檢署二度抗告,高院今天裁定再度發回桃院更裁;桃院漏夜分案、法官閱卷後定於明天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圖為鄭文燦昨天下午二度獲保釋後,神情嚴肅離開法院。(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改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再提抗告,高等法院今日二度撤銷發回更裁,卷證已從高院送回桃園地院,承辦法官定明(11)日下午2點整開庭。
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桃園地檢署傳喚當庭逮捕聲押,桃園地院6日裁定以5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高院撤銷發回更裁,桃院9日二度羈押庭改裁定鄭以1200萬元交保,桃檢再度抗告;高院今晚再次裁定發回桃院更裁。桃園地院今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法官閱卷後定於明天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審理,並已分別通知檢方及鄭文燦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