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活」一次賺9萬 17歲少女誤中陷阱人財兩失

高雄一名17歲少女找打工誤中陷阱,害自己人財兩失。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17歲少女小虹(化名)缺錢花用想找打工,張姓男子透過臉書得知此事,假冒仲介說要幫小虹介紹「爸爸活」,還說一次可賺9萬元,小虹心動答應赴約,結果和張男兩度發生性行為後,還沒拿到半毛錢,小虹媽媽得知此事報警,張男被依違反兒少法判刑1年。
判決指出,2021年12月30日,小虹透過臉書發布想找打工的訊息後,張男看到PO文,主動加她好友,並留下聊天軟體帳號,聲稱有好工作要介紹給小虹;小虹把暱稱「小米」加入好友後,「小米」說自己是經紀人,可以幫小虹介紹「爸爸活」(パパ活,是日本特有的次文化,指年輕的女性與年長男性之間的交易關係,年長男性需支付約會費用,以及約會中間的相關費用,如交通、餐點、禮物),小虹只要出去伴遊一次就能賺9萬元。
小虹心動答應後,「小米」將另名暱稱「天空」的聊天帳號提供給她,小米和「天空」商量好碰面的時間地點後,兩人在高雄某旅館先完成一次性交易後,「天空」說已經把錢交給「小米」,請小虹自己去向「小米」領錢。
小虹問「小米」何時能拿到性交易的金錢時,「小米」推稱錢沒入帳,還誇她服務好,讓「天空」很滿意,指名要帶她去花蓮玩,提議小米伴遊後再一次領錢;涉世未深的小虹同意後,再陪著「天空」去花蓮玩了幾天,但事後仍沒拿到「服務費」。
小虹媽媽偶然間發現女兒的手機對話,得知未成年女兒竟去援交,氣得報警逮嫖客,但檢警追查時,發現「小米」和「天空」竟都是張男,張男到案後也坦承犯行,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他施用詐術使未滿18歲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損害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依違反兒少法判他徒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