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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210萬盼愛子減刑遇「假律師」 檢起訴求刑2年6月

    2024/05/02 12:1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嫌起訴邱男,認邱男趁人之危詐騙,建請法院判處2年6月徒刑。(資料照)

    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嫌起訴邱男,認邱男趁人之危詐騙,建請法院判處2年6月徒刑。(資料照)

    桃園市31歲邱姓男子得知林姓女友胞弟與人發生車禍,竟向林女母親佯稱自己是律師,可居間協助和解事宜以減輕刑責,豈料,經濟並不寬裕的林母前後湊了210萬元支付,兒子仍被起訴,審理期間才知傷者一毛和解金都沒拿到,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罪嫌起訴邱男,認邱男趁人之危詐騙,建請法院判處2年6月徒刑。

    邱男與林女曾是男女朋友,去年初他得知林女弟弟與人發生車禍,遂向林女表示可以協助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並向林母佯稱自己是律師,會幫忙居中與傷者洽談和解事宜,且會拿到優渥條件,讓林男刑責減輕。

    林母在愛子心切下,同年1到4月陸續交付12萬到40萬元不等,給邱男或邱男派來之人,前後總計付出210萬元,沒想到兒子還是被台中地檢署起訴,全案移送台中地院審理後,林母才知傷者根本一毛錢都沒拿到,怒對邱男提告詐欺。

    邱男供稱,確實有向林母取得共210萬元,原欲用來作為和解金,只是自己把款項用在他處,林女、林母均指證歷歷,檢方認為邱男涉犯詐欺取財罪,建請法院審酌邱男趁林母一家人遭逢變故、急需援助之時詐騙,讓整體經濟狀況不寬裕的一家人處境更加艱難,主觀惡性重大,且詐騙金額逾200萬元,情節嚴重,邱男事後亦未積極與林母和解並賠償,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判處2年6月徒刑,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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