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返家遭尾隨闖屋強制猥褻 惡狼判1年10月

台中一名女子遭同大樓住戶尾隨侵入住處強吻、摸下體,鄰居聽到求救聲卻沒理會讓她心寒,所幸掙扎逃離魔爪,男子二審維持1年10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楊姓男子,2021年凌晨返回西屯區住處,要搭電梯時巧遇同大樓的女子,楊男跟隨她出電梯後,趁著她打開房門,將她推進門邊床上,親吻她頸部、胸部,還撫摸下體,女子一度掙扎逃離房間,並向電梯旁有傳出電視聲響的鄰居敲門求救,沒想到鄰居反關掉電視沒理會,又被楊男拖回房間猥褻,所幸再度掙扎逃出,並從樓梯跑出大樓,向停在外面車上的男駕駛求救,帶她返回住處脫險後報案,台中地院一審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徒刑,楊男上訴台中高分院遭駁回,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2021年1月24日凌晨5時40分返回西屯區住處,在搭電梯時碰到同樣剛返家的被害女子,女子問他住幾樓?楊男表示跟她同樣住7樓,沒想到女子出電梯後走到套房打開房門,楊男竟跟著進門,還將她推倒在門邊的床上親吻她的頸部,女子飽受驚嚇詢問:「你是誰,我不認識你」,楊男繼續隔著褲子撫摸女子下體,女子用腳將他踢開。
女子趁機逃出房門,跑到電梯旁的走廊,聽到電梯旁套房內傳出電視聲響,趕緊敲門求救,沒想到屋內民眾沒開門相救,還將電視關掉裝作沒聽見,楊男大喊:「你回來」,又將她拖回房間壓在床上親吻頸部、胸部,還將手伸進褲子內撫摸下體,所幸女子奮力掙扎逃出屋外,並赤腳狂奔下樓跑到大樓外。
剛好有一輛自小客停在外面,女子見駕駛在車上,趕緊拍窗戶並將遭遇告訴他,男駕駛立刻開門讓她上車躲避,過沒多久陪著她一起上樓,確定楊男沒在套房內才離開,沒多久接獲住戶報案的員警上門,飽受驚嚇的女子才開門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有強制猥褻的犯行,但矢口否認有侵入住宅強制猥褻,因只有女子曾提及楊男試圖將其外褲扯下外,並無其他證據可證明被告有強制性交的犯意,因此無法以強制性交未遂定罪,法官考量楊男在審理期間已經和被害女子以2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並已支付款項,女子也同意法院從輕量刑,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
楊男認為判刑太重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