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AV女優」上傳成人影片被檢舉 檢方不起訴理由曝
吳夢夢涉犯散布及販賣猥褻影像罪,苗栗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資料照,翻攝自IG)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有「台灣第一AV女優」之稱的吳夢夢,被檢舉在網路平台SWAG擔任直播主時,上傳的3支成人影片涉犯刑法第235條的散布及販賣猥褻影像罪。苗栗地檢署偵結,認此3支影片內容雖有性交行為,但沒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且該平台有自律防護措施,多數影片須購買點數後才得解鎖觀賞,應認罪嫌不足,將吳夢夢等3人不起訴。
此案除了吳夢夢,參與拍攝的男主角彭姓男子、攝影師張姓男子也同列被告,2人均否認有何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之行為。彭男稱,吳夢夢是他女友,他是基於男女朋友情誼參與,他對吳上傳至SWAG平台一事並不知情,但他對此事沒有意見,也不打算對吳提告。張男稱,他受吳夢夢委託擔任攝影師,只負責拍攝並將檔案交付,之後吳如何處理、是否上傳,他不會過問。
吳夢夢則稱,此3支影片是她請張男攝影,由她上傳跟發布至平台,影片獲利是由她跟平台分成。她否認有何妨害風化之行為,稱SWAG平台規定必須滿18歲才能加入會員,且要付費購買點數,並非上網就可以觀覽,她有跟該平台簽約,拍攝地點都是在非公開場合,且不含暴力、性虐待等內容。
檢察官勘驗此3支影片,2支內容主題與「粉絲」有關,另1支為「家教老師」,內容雖有性交行為,但沒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猥褻資訊;並勘驗SWAG平台網站,發現經點選進入SWAG網站之影片,網站畫面即會先跳出內容為「本網站已依法自律調整防護措施」之對話框,須點選「已滿18歲」始得進入網站網頁繼續觀覽,且多數影片均須付費購買點數後,始得解鎖觀賞。
檢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就刑法第235條的解釋理由意旨,認為實難認定吳等3人於此案有何將猥褻物品,置於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態,與散布及販賣猥褻物罪之構成要件不合,另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犯行,應認3人罪嫌均不足,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