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桃園連署涉發300元!幕後出資者蓮華寺董事長也收押
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在桃園市接連出包,檢方聲請羈押聶姓、呂姓女子及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桃園地院審理後裁定3人羈押禁見。(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參選總統公民連署在桃園市接連出包,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前天查獲前市議員郭麗華助理劉采柔涉嫌發放300元收押;檢警調昨天又在桃園區查獲有聶姓女子糾集親友連署,也涉嫌給300元現金,追查出金錢來源是呂姓女子,再向上追出幕後出資者是地方信仰中心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約談到案,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桃園地院今天(25日)下午開庭,法官認為涉案人曾刪除手機通信軟體身分證照片且有勾串犯罪事實情形,庭訊後裁定3人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映妏昨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警分局,根據檢舉追查桃園區有特定人士發放300元為郭台銘糾集連署人,先追出聶姓女子涉案,約談到案,向上追查金錢來源為呂姓女子,連夜向上溯源,追出幕後出資者為桃園區信仰中心之一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連夜約談到案,但江衍灝否認出資。然而檢調掌握證詞,且發現相關人員涉嫌將手機通訊軟體內的連署人身分證照刪除,更有勾串證詞行為,檢察官複訊後,今天清晨5點左右,向法院聲請羈押聶女、呂女及江衍灝。
桃園地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法官庭訊後認為,被告等人具有分工參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犯罪嫌疑,此案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平性之重大公共利益,認為若命被告3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認有羈押必要,裁定3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