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直接送少年法庭 「曝險少年」改由少輔會先輔導

今起對於有保障必要的「曝險少年」,將從直接移送少年法庭,改由各地方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整合各類資源先行輔導。(刑事局提供)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為避免少年遭受標籤汙名化,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歷經4年的過渡盤整,今起對於有保障必要的「曝險少年」,將從直接移送少年法庭,改由各地方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整合各類資源先行輔導,有必要才請求少年法院處理,以落實「行政先行,司法後盾」意旨,進一步保護少年。
刑事局表示,有保障必要的「曝險少年」,包括「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今起將由少年輔導委員會整合當地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各類相關資源,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後,有必要才請求少年法院處理,希望減少司法處遇空間。
而少輔會由各地方政府首長擔任主任委員,每季召開委員會議,並由副秘書長以上層級擔任執行長,整合社政、教育、衛政、勞政、警政等各局處資源,同時透過專業少年輔導人員,針對少年需求提供專業服務,趕在少年司法的強制力介入前,透過與少年建立信任關係的柔性輔導方式,拉住少年協助回歸穩定生活,尋找人生的目標,避免少年從事更嚴重的犯罪行為。
新制上路後,除相關機關發現曝險少年得通知少輔會輔導外,少年本人或其監護人如想尋求少輔會協助,也可以請求少輔會處理。
刑事局強調,中央將持續提供各地方政府少輔會相關協助及配套措施,讓少輔會能擔任當地少年守護天使的角色,不讓少年孤立無援或無所適從,在新制上路過程中確實發展因地制宜的預防及輔導模式,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健全少年自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