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案第二波起訴 士院採國民法官方式審理、完成分案

詐團首腦杜承哲等人所涉法條為私行拘禁致死罪,屬國民法官法規定的案件,士院採行國民參與方式審判並完成分案。(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版柬埔寨案」檢方上午第二波偵結,依私行拘禁致死、貪污、洩密等罪,起訴詐團首腦綽號「藍道」的杜承哲、派出所長葉育忻、律師陳士綱等7人。士林地院指出,詐團所涉法條私行拘禁致死罪屬國民法官法規定的案件,採國民參與方式審判,由國民法官專庭即刑事第五庭負責審理,受命法官是李昭然。
士院說明,本案由國民法官專庭成員輪分,經電腦抽籤分案,由國民法官專庭即刑事第五庭負責審理,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蔡守訓審判長、陪席陳銘壎、受命李昭然。
至於杜、葉等在押4人,經移審,由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蘇昌澤負責處理,目前尚未有結果。